药物流产并非没有风险,有严格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以下是药物流产之前的注意事项:
1.通常,在停经的49天内,尿液妊娠试验阳性且需要终止妊娠的妇女必须在药物流产前进行B超检查。排除异位妊娠,诊断后即可确定胎囊的位置和大小,以及是否适于药物流产。如果胎儿囊位于子宫角或靠近子宫颈,则不能接受药物流产,否则容易发生大量流血并危及生命。
2.年龄太小(小于20岁)或年龄过大(大于40岁)的人;有月经不调的严重症状;患有心脏病,肝炎,内分泌疾病,血液系统疾病,消化道溃疡,哮喘和青光眼患有卵巢囊肿和妇科肿瘤的患者;带环;有药物流产失败史或药物流产后长时间阴道流血等,不能选择药物流产。
3.最近接受过人工流产或子宫内有手术瘢痕的人,那些在怀孕后使用孕激素和其他抗胎儿药物的人也应谨慎选择药物流产。这些因素可能会增加药物流产的失败率,导致再一次的清宫手术。也有一些早期孕妇在服药后有明显的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以免进一步产生影响。
4.进行药物流产的早孕妇女应避免前往没有条件和技术能力进行药物流产的医疗单位。只有严格按照药物流产的要求,术前诊断,术中观察和术后随访才能安全终止妊娠。